“折磨了多年,終于能夠安定下來了。”2月13日上午,潛逃16年的網上在逃人員林某某,在云和縣城南派出所民警的細致工作下,來到該所投案自首,結束了16年的逃亡生涯。
時間回到1987年10月3日,外出做生意的張某等人投宿于林某某工作的賓館內。當時,出于安全考慮,張某將67000元現金交給林某某保管,這筆“觸手可及”的巨款對于當時生活窘迫的林某某充滿了誘惑,她頓生貪念,趁深夜竊取裝有巨款的手提箱乘車潛逃。
事發后,林某某被警方抓獲,經法院判決,林某某因盜竊且數額巨大被判死緩。
1999年,在監獄服刑的林某某因病保外就醫。然而,2003年2月,仍處于保外就醫中的林某某卻突然失聯,一場追逃拉鋸戰便由此展開。
潛逃后,林某某居無定所,只能顛沛流離多年。同樣,云和縣警方也堅持不懈地追逃了10多年,卻多番撲空。
一次偶然的發現,成了此次追逃的關鍵轉折點。在日常工作中,城南派出所民警發現,林某某出現在了麗水市碧湖鎮。深入調查后,警方得知,林某某潛逃后投靠到了碧湖籍男子雷某某的家中,并生育了一名男孩。此后,民警循蹤找到他們租住的房子,卻并未發現林某某的蹤跡。
原來,因害怕被抓,林某某平時并不常住家中,時不時就要出去“避一避”。與此同時,警方了解到,由于林某某一直處于“黑戶”狀態,家里無法申請困難補助,而雷某某不僅要為自己年邁的父母和林某某提供經濟來源,還需要照顧正在生病的孩子,現僅靠著打零工謀生,生活十分窘困。
為此,民警多次走訪,不懈地對林某某家人以情感化、以法規勸,希望他們能規勸林某某早日投案自首。
2019年春節,在民警及林某某家人的規勸下,林某某終于表示愿意投案自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