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萬多的工錢已經拿到了,感謝檢察官幫我們討回工錢!”近日,遂昌縣檢察院檢察官在對一起農民工追討欠薪案進行回訪時,申請人徐某激動地表達謝意。
2025年1月,徐某等4人焦急地來到遂昌縣檢察院求助?!皺z察官,你要幫幫我們啊,我們被拖欠的工錢不知道該找誰……”一進門,他們就七嘴八舌地訴說。經檢察官耐心引導,他們道出了事情原委:大家曾受雇于包工頭余某,參與工程建設,但工程完工兩年,仍有22855元工資未結清。2024年12月余某病故后,討薪陷入困境。
“我們去找過他家里人,但他們說不清楚拖欠工錢這個事情,管不了。我們也不知道這錢還能找誰要,聽人說可以找檢察院試試,就來了?!毙炷车热饲笾?/p>
受理案件后,檢察官發現證據較為單薄,遂采取“自證+互證+側面印證”的取證方式,通過調取總承包合同、詢問項目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人、查閱工資發放清單等方式收集證據。調查顯示,2021年,遂昌某公司將工程內部承包給余某,余某雇傭徐某等人施工。2022年工程完工后,余某拖欠部分工資直至病故。
根據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》相關規定,遂昌縣檢察院認為建設單位應當清償拖欠工資,遂決定支持起訴。2025年1月20日,該院依法支持起訴,促成遂昌某公司與4名農民工達成調解協議。2月28日,法院裁定調解協議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