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5月是民法典施行以來第五個“民法典宣傳月”。5月22日,記者從浙江省檢察院、杭州市檢察院聯合舉辦的“‘典’亮生活,守護美好”民法典頒布五周年檢察開放日活動上獲悉,2021年民法典實施以來,浙江省檢察機關共辦理民事檢察監督案件4.9萬件,提出監督3.4萬件,其中2個案例獲評最高檢指導性案例,5個案例入選最高檢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。
民法典被稱為“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”,也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、保障書。很多買房人收房時都會被告知,要“先交物業費,才能給鑰匙”,但這樣的慣例不一定合法合理。杭州的洪某就因此和開發商“杠”上了,認為“拿自家的鑰匙和交不交物業費是兩碼事”,將開發商起訴到法庭,要求開發商交付鑰匙并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。案件經一審、二審的判決,洪某不服二審判決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。經省檢察院提出抗訴,法院再審后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,改判開發商支付洪某延期交房違約金8000元。
該案的承辦檢察官介紹,一把小小的鑰匙,承載著老百姓的安居夢。民法典第944條規定,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、供水、供熱、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。舉輕以明重,洪某與某開發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而言,物業公司更不得采取拒交房屋的方式催交物業費。
省檢察院黨組成員、副檢察長孫穎在通報工作情況時介紹,近年來,除了關注住房領域,全省檢察機關還聚焦夫妻共債、勞動者保護等重點熱點領域,守護民生民利。圍繞勞動者權益保護,省檢察院出臺根治欠薪十項舉措,連續多年部署冬季專項行動,幫助近萬名農民工追討欠薪近1.5億元,保障農民工安心過年。聚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,全省檢察機關加強對物權、債權、知識產權等涉企糾紛案件辦理力度,共辦理涉企民事檢察監督案件1.1萬余件,為企業挽回損失近30億元,有效提升企業司法獲得感。
聚焦法律監督職責,全省檢察機關優化民事生效裁判監督,深化民事審判程序、執行活動監督,強化虛假訴訟監督,依法開展民事支持起訴,以高質效辦案貫徹落實民法典。
針對執行難題,省檢察院先后組織開展涉不動產查封、車輛查扣、股權執行、涉終本執行等專項監督,提出檢察建議1.7萬份,推動執行到位金額7.2億元。在打擊訴訟失信方面,檢察機關重點聚焦車輛保險、民間借貸、勞資糾紛等虛假訴訟多發領域,常態化開展監督工作,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3800余件。其中,在車輛保險領域,省檢察院聯合省金融監管局、省保險行業協會運用數字化手段開展專項打擊,推動公安機關立案49人,并對涉及的9件民事案件等進行糾正。在保障特殊群體權利方面,2021年以來,全省檢察機關辦理老年人訴請支付贍養費、殘疾人維權、受家暴婦女離婚等支持起訴案件2718件,綜合運用司法救助、檢察和解等方式,立體化保護弱勢群體。
“把民法典貫徹好、實施好是一項長期性的戰略任務?!睂O穎表示,浙江省檢察機關將更加注重將民法典價值觀融入司法辦案、更加注重以法律監督切實維護民事法律統一正確適用、更加注重以監督促推社會治理、更加注重以聯動普法提升群眾法治意識,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