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包的建筑工程正在收尾關鍵時期,項目負責人卻因酒駕被拘役,工程怎么推進,農民工的工資怎么發放?近日,這事在德清有了圓滿處置結果。
“我能不能申請‘回家’兩天?”5個月前,德清縣人民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官黃勇收到了一個特殊請求。申請人是正在看守所服刑的包工頭林某。
2024年8月,林某在建筑工程項目收尾階段因醉駕被查獲,被法院判處拘役2個月。2個月拘役期雖不長,卻讓林某承包的工程項目陷入停滯?!拔也辉摼坪篑{車,我認罪。但是,我的工程正值收尾期,很多事都沒安排,還有20名農民工的工資沒有發放……”2024年10月,焦急的林某在看守所里申請約見駐所檢察官,希望能批準他出去兩天處理相關事宜。
林某能否“回家”,事關工人薪資以及工程項目,牽涉甚廣。了解相關案情后,黃勇當即核實情況,并調查了林某入所后的表現?!案鶕梢幎?,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,在執行期間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。”黃勇介紹,為了保障拘役罪犯的“回家”權益,2024年7月,德清縣檢察院與縣公安局已經共同會簽了《德清縣關于被判處拘役罪犯執行刑罰期間回家的實施辦法(試行)》,進一步規范審批監管流程,確保符合條件拘役罪犯“出得去、管得住、回得來”。
林某入所后認罪悔罪態度良好,沒有前科劣跡,社會危險性及再犯風險小,也確有離所回家需求。依據《實施辦法》列席所務會,與看守所共同探討研判后,檢察院最終依法建議看守所同意林某離所48小時,并采取一定監管措施。離所前,駐所檢察官特別對林某開展教育談話,告誡其在“回家”期間也要遵守相關規定,如果遇到突發情況,必須及時匯報,并確保按時返回看守所。
2024年10月17日一早,林某走出看守所直奔工地。他緊急召集相關人員完成工程進度對接,當天結清20名農民工26萬余元工資款,并于次日下午4點提前返所報到?!靶睦锏拇笫^落地了,接下來一定好好改造。”在后續服刑期間,解除了后顧之憂的林某更加積極配合教育改造。
如今,時隔5個月,林某的工程已經如期交付并完成了階段性驗收。近日,他又專程致電檢察官分享好消息。他的兒子更是將一面印有“立檢為公 司法為民”的錦旗送到德清縣檢察院表示感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