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中旬的開化縣某村,田間地頭一派繁忙景象。經濟合作社社長老王帶領村民正在采收豇豆,翠綠的田壟間,一根根飽滿的豇豆被摘下,裝筐成山。
與此同時,某農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如約來到村頭停車場,對成筐的豇豆稱重、核對、簽字確認。當天,貨款就會打入合作社賬戶,村民們辛勤勞作的成果終于有了保障。
然而,一個月前的場景卻截然不同。開化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汪秋喜回憶,當時村民與農業公司之間關系劍拔弩張。
原來,2024年,雙方簽訂《蔬菜種植合作協議》,約定由村種植80畝豇豆,農業公司提供種苗、技術支持,并按2元/公斤的價格收購。
同年6月至8月,村集體共產出10萬余公斤豇豆。結算時,農業公司提出先支付部分貨款,剩余9萬余元延期支付?;趯献骰锇榈男湃渭皩Ψ匠鼍叩那房畲_認單,老王同意了這一安排。但后續多次催討無果,今年5月,老王將農業公司訴至法院。
一邊是村民,一邊是農企,承辦法官汪秋喜深知此案的重要性,立即組織雙方現場調解。
“法官,這可是全村人的辛苦錢啊!”老王情緒激動。
農業公司負責人李某解釋:“法官,公司前期在村里投入了不少資金和技術,合同明確約定豇豆無論市場波動,收購價格不變。但我們發現,合作社多次將豇豆外銷給其他采購商,他們這是違約呀?!?/p>
了解這一情況后,汪秋喜轉向老王:“合作貴在誠信。若都不守約,哪還有農企敢來合作?”
老王面露愧色:“這事是我們做得不對,發現問題后我已經立即制止并整改。但被拖欠的貨款總得有個說法?!?/p>
充分了解雙方的訴求后,汪秋喜多輪溝通疏導,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:農業公司一次性足額支付貨款本金,合作社則放棄利息等訴求。同時,雙方就新一年果蔬供應當場確立合作意向。
糾紛圓滿解決后,老王緊緊握住汪秋喜的手,連聲道謝。
回程路上,車子駛過一片片綠油油的田地,窗外滿是生機,看著村民田間忙碌的身影,汪秋喜覺得,一切付出都值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