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湖州市公安局在“啄木鳥康企”行動中破獲一起集團公司職務侵占案。該公司在公安部門引導下開展內部貪腐防范自檢,發現總經理張某某(化姓)存在貪腐問題,遂向警方報案。警方經調查發現,2023年至2025年,張某某多次收受產品加工商、供貨商賄賂共計198萬元,利用職務便利為簽訂業務合同提供便利,造成公司巨額經濟損失。目前,該案已移送吳興區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引導企業開展內部貪腐防范自檢,正是“啄木鳥康企”行動的重要一環。去年2月,湖州市委政法委、市公安局、市工商聯在座談會商時發現,企業對防范整治內部貪腐犯罪的需求較為迫切,為此,三部門聯合推出“啄木鳥康企”行動,懲治和預防企業內部貪腐,以期形成政府、行業、企業齊抓共管的局面。行動開展以來,湖州公安經偵部門作為主力軍,緊盯民企內部貪腐17個重點環節、重點崗位,今年已重點走訪企業2387家,搜集需求1000余條,逐條明確責任單位和人員落地閉環。在市經濟犯罪偵防協會的協助下,邀請行業專家、律師和辦案能手開展針對性宣防,提供“上門式”授課服務136次,培訓企業員工超萬名。
“啄木鳥”還深入研判行業特點,組建10支行業專家團隊,出臺《企業內部貪腐風險防范指引》,為4000余家規上企業配備566名企業警長,發放“體檢清單”定期開展法治體檢,目前已有1951家企業完成自我體檢。全市建立的14個為企服務站、護企工作室,則充分發揮企業反貪腐“雷達”作用。截至5月,湖州全市共破獲民企內部貪腐案件24起,采取強制措施65人,挽回經濟損失6900多萬元,追贓挽損率達77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