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來,蘭溪推行建筑垃圾處置“監管一件事”,探索形成注重源頭管理、強化執法保障、健全消納體系,疏堵結合閉環處置的執法監管“一件事”鏈條。截至目前,全市73處在建工地實現100%納管,新增建筑垃圾消納場所2處,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由96.7%增長至100%。
蘭溪實現建筑渣土運輸企業、運輸車輛、建設項目審批信息動態管理;建設、水務、交通運輸、綜合行政執法、公安交警等部門在項目立項審批等環節加強協同,實現建筑垃圾處理方案100%備案;各部門聯合常態組織渣土運輸企業、施工企業開展法律法規業務培訓,對轄區工地逐一走訪宣傳規范建筑垃圾處置。
蘭溪出臺了《建筑垃圾(工程渣土)治理聯合工作機制》等,各部門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,落實屬地管理,今年以來,已組織跨縣市渣土傾倒等聯合執法16次,查處違規運輸車輛52輛;依托省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等系統平臺,實現對全市在建工地的渣土產生量、渣土消納去向、項目開竣工時間等具體信息梳理建檔錄入系統;全面推廣電子聯單,實現渣土運輸處置閉環監管;充分運用衛星定位系統、“智慧城管”等數字化手段,辦理相關案件119起,處罰金額110余萬元。
蘭溪還建立了全市工程渣土統一申請、統一調度、統一消納、統一平衡的工作機制,實現工程渣土的產生、收集、運輸、消納的全過程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