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10周年。在這一年年尾,全國法院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會議在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理念誕生地浙江湖州舉行。
從一場全國性的大會回望,在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建設第10年的關鍵節點,浙江法院堅持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,在抓實審判機構專門化、審判理念實質化、司法服務精準化、司法保護一體化、司法審判數字化的基礎上,持續深化環境資源審判改革創新,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生態文明高地建設。
這一年,浙江高院在省委省政府美麗浙江考核中連續四年獲評優秀。
懲治,更要護美復美
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、依靠法治。
這一年,浙江法院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案件1.2萬件、環境公益訴訟案件330件,以司法之劍護衛綠水青山。
數據的背后,是浙江法院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,對環境資源違法和犯罪行為“全要素、全環節、全鏈條”的懲治與預防。
懲治從來不是目的,審判之外,更要注重護美。環境司法,向來堅持預防為上、審判為本、修復為要。
在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,因環境修復技術性強、周期長、環節多,湖州南太湖新區法院引導困難賠償義務人開展勞務代償、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復時,創新引入第三方公益組織作為“生態修復管理人”,以專業監督管理生態環境修復。
在13件環境資源案件中,麗水法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司法應用機制,將生態環境受損到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納入其中,以司法裁判確認生態功能價值,量化受損生態環境價值712萬元,蹚出“兩山”轉化新路徑。
在兩起海洋環資案件中,象山法院依托與寧波產權交易中心、象山縣發改局等開展的藍碳創新聯盟合作,引導當事人以認購“藍碳”方式履行生態修復功能,實現“藍碳+產權+司法”生態補償交易。既要下大力氣“案后修復”,也要花大功夫“源頭治理”,寧波海事法院圍繞構建“司法+藍碳”工作機制向寧波市發改委提出建議,在制度層面助推海洋經濟發展,助力碳達峰碳中和。
在一起垃圾回收再利用環保企業的破產清算案件中,衢州衢江法院將綠色發展理念引入破產審判,通過清算轉重整實現企業重生,保留企業核心環保經營資質,指導企業用綠色環保新技術改造迭代產業升級,17萬噸“碳排放”最終有了“消化”路徑,助推經濟綠色低碳轉型。
這一件件司法案例,是浙江法院這一年司法服務保障新質生產力、增強發展新動能的生動實踐。這一個個創新做法,無不體現著生態修復,無不蘊含著預防性、恢復性司法理念,無不努力通過司法審判推動受到破壞的生態環境及時修復,更促進綠色低碳發展。
這一年,浙江法院積極推廣碳匯代償、增殖放流、補植復綠、土地復墾等受損環境替代性修復方式,判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及修復費用1.7億余元,讓綠美生態成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。
保護,強調共識與協同
長三角地區河湖相通,山水相連?!八l客廳”風景旖旎,卻總會遭遇“保護的困境”。
一地捕魚,兩地兩判,適法不統一的坎如何跨過?
2024年5月23日,浙江高院與上海、江蘇、安徽高院舉行長三角地區環境資源審判適法統一研討會,滬蘇浙皖四地法院同聚一堂,共話環境資源審判領域適法統一,著力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。
流動的污染,卻遇到“各自為戰”的生態修復基地,壁壘如何打破?
2024年12月12日,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三地人民法院,浙江嘉善法院與上海青浦法院、江蘇吳江法院首次向上海青浦區域發展辦公室、吳江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辦公室、嘉善縣委長三角一體化辦公室聯合提出司法建議,推動協同保護、一體化修復。很快三地就建設示范區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總基地達成共識,并同步確定了總基地的首個生態修復項目——稻田排水快速攔截凈化項目。
從長三角跨域協同看生態環境治理,這是系統工程,不能僅憑一家之力、一地之謀,更不能只把目光著眼在物理空間。
在“全域數字法院改革”牽引下,在全國首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一體化“綠源智治”數字平臺基礎上,浙江法院將系統迭代升級為“法護生態”,新增森林法官、碳匯修復、非訴執行督促等功能,進一步深化多跨協同,打造跨場景、跨區域、全環節的協同治理新成果。
2024年,浙江高院依托“法護生態”應用,還指導安吉法院與安吉“兩山合作社”協同打造“數字碳匯”場景,以在線認購碳匯方式實現生態修復,助力提升綠色低碳創新策源能力。
追求,人與自然和諧共生
一條大運河,半部中國史。中國大運河申遺成功十周年之際,浙江高院舉行的一場大運河(浙江段)司法保護活動備受關注。
2024年6月27日,浙江省人大監察司法委、省文物局、省高院以及大運河(浙江段)嘉興、湖州、杭州、紹興、寧波等沿線五個地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部分基層人民法院齊聚紹興。圍繞“大運河司法保護”,堅持綜合治理、系統治理、源頭治理,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聯建聯防聯治,建立健全聯合協作與信息共享機制,共同守護美麗大運河,賡續千年的歷史文脈。
之所以備受關注,是因為司法保護的視角,已經從它的自然環境,延伸到它的文化生命?;顒影l布的《關于保護大運河文化遺產 促進綠色發展的工作指引》,推動大運河(浙江段)沿線各類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實現全覆蓋,以生態司法之力守護水韻浙江之美。
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,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。
環境資源審判現代化也必然要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,推動全社會形成歷史文化遺產與自然景觀、人文環境一體保護的共識和氛圍。
——在省會杭州,從西湖邊一棵受傷的500年古樟樹出發,杭州法院成立“古樹名木司法保護基地”,通過“法官+林長”等多項長效聯絡機制,守護“綠色的國寶”“有生命的文物”。
——在浙江北部,湖州法院打造“人文江南·司法守護”工作品牌,構建全面覆蓋、各有側重的“一點一地一庭”司法保護網,以共治共享理念凝聚文化遺產保護更大合力。
——在浙江東部,舟山中院在普陀山法庭設立古樹名木文物古跡司法保護點,為全島1320株古樹名木、4處全國重點保護文物點及37處省市級歷史文化古跡筑起法治屏障。
從懲治,到修復,再到人與自然和諧共生,這一年,浙江法院把生態環境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司法護美綠水青山、厚植高質量發展綠色底色、延續歷史文脈的步伐堅實有力。未來,在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征程上,也將繼續闊步前行。